辉县市于1988年撤县建市,隶属新乡市,地处太行山南麓豫晋接壤地区,总面积2007平方公里,辖22个乡(镇)、办事处,540个行政村,人口90.8万。辉县是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、文化先进县、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,是全省乡村旅游示范县、美丽乡村建设示范县、省级卫生城市、省级园林城市,同时也是中国书法之乡、中华诗词之乡和“共工故里”。